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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护照的小妙招

  • 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2:52:20

1)办理护照的小妙招

办理护照的小妙招:

1、首次申请护照;

2、护照加注:分为曾用名加注、姓名加注、换发加注、补发加注、曾持照加注等五类。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,可申请曾用名加注;具有繁体汉字姓名、英文姓名、多音字姓名、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,可申请姓名加注。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;

3、护照换发: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;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,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;⑶户口簿上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地、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;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;

4、护照补发:护照损毁、遗失或被盗;

5、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申请加急办理:⑴出国奔丧、探望危重病人;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;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;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。

2)签证和护照的区别

护照相当于身份证,签证是去大使馆申请批准去国外的一个行动,签证后工作人员会在你的护照上贴上批准的文件。

护照是本国公民在国外的身份证明,由本国政府颁发,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。签证是你要去的国家给你的入境许可,凭此签证可以进入该国。签证可以在外国驻本国大使馆,领事馆申请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,可以延期二次,每次不超过五年。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。在国外,护照延期,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、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,在国内,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(局)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;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,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。

3)外交护照与普通护照的区别

1、外交护照发给政府高级官员、国会议员、外交和领事馆员、负有特殊外交使命的人员、政府代表团成员等。持有外交护照者在外国享受外交礼遇(如豁免权)。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(即平民百姓)使用的护照。在我国,普通护照又分为两种,一种是因公普通护照(紫色的),另一种是因私普通护照(枣红色的)。

2、《护照法》第三条规定,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、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。